职位数量:17
招聘人数:30
截止日期:2024-11-29
工作地点:石家庄
招聘岗位:机要保密岗,社会保险岗,市场监督管理岗,综合文字岗,组织人事岗,财政管理岗,教育管理岗,卫生健康管理岗,医疗保障岗,民政管理岗,招商引资岗,科学技术与工业信息化岗,经济发展岗,项目建设管理岗,农民工欠薪调解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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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石家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实施意见》(石组字[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组织部分岗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人员以“同向流动”为主,鼓励人员遵循“机关→事业”流动,不得“逆向”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石家庄市市直部门(单位)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人数
本次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共公开选调岗位30名。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7.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选调后任职定级依据报考人现任职级或现任职务对应职级确定。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最高职级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按选调职位最高职级确定选调后职级。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职位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履约服务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含职级晋升人员)未满1年的;
6.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7.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限制提拔使用、跨单位交流使用的;
8.其他法律规定不得选调的。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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