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3
招聘人数: 4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6-15 17:30
工作地点: 广州
公告详情
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是集医疗、预防、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口腔专科医院,具有60余年历史。2004年9月为支持荔湾区商贸旅游文化建设整体迁出下九路,2006年11月新院落成搬迁到荔湾区土兴巷27号。医院设有种植科、正畸科、牙周美学科、牙体牙髓科、儿童口腔科(牙体牙髓科二室)、综合治疗科、牙槽外科、修复科、多宝门诊部。
随着我院建设规模的不断壮大及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德、才兼备的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4人,具体岗位及范围详见官网(https://www.gzlwkq.com/)《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2025年第二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无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行为规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2025年第二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其中:
1.相关岗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90年6月30日(不含当天)后出生。
2.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工作单位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需一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3.具体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户口本、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5年6月9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编外人员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8:30至6月15日17:30截止。
2.报名方式:
方式一:通过医院官网(https://www.gzlwkq.com/)下载和填写《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2025年第二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附上简历,提交到链接(或者扫以下二维码):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aEbBPomvGd

方式二:现场报名,提交至荔湾区口腔医院人事科(提交资料同方式一)。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2.资格审核方式: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表1份;
(2)简历1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人员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及个人页原件、复印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最高的全日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或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验证报告或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6)资格证(职称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提供证明(同时提供以下三份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采用A4纸,有内容的页面完整清晰复印,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资格审核结果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的岗位采用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医院自行组织,医院纪检监察科全程进行监督。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即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1.笔试要求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合格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5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要求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合格者计算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结果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四)体检:为确保拟聘人员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与工作岗位相适应,本单位按规定的程序,于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本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 组织考察通过的人选,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和综合成绩在医院官网(https://www.gzlwkq.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录用人员,按单位公告的岗位等级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试用期满后,如单位上一级有岗位空缺,可通过参加医院组织的考评上岗,办理聘用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3.招聘岗位为2025年应届毕业的录用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如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资格的,医院视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留意医院官网(https://www.gzlwkq.com/)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原则上为公示结束一个月)内到岗工作,逾期将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正式入职后,由医院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试用期岗位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招聘结束后,若医院出现同类型岗位空缺时,可在本次招聘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时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五、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内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020-81704242-8057。
投诉电话:020-81705032。
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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